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业务)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三、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本通知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等6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五、承担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直属企业名单见附件。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承担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布。
六、对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及其直属企业接受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公司及其直属库委托承担的粮(含大豆)、食用油等商品储备业务,可按本通知前三条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具体名单见附件。
七、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直属企业名单若有变化,财政、税务等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整。
八、本通知执行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200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税款,从企业应缴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2010年度内抵扣不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
九、有关部门在办理免税、退税手续时,要认真审核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及时办理。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政策的企业及其直属库,应取消其免退税资格。
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商品储备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0号)同时废止。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来源: 中国纺织交易网
相关资讯
- 时尚产业流通转型升级路怎么走?无锡这场圆桌会议带来实用指南
- 北纬40度再现百强海城新质崛起,数智服尚续写霓裳西柳电商传奇
- 起舞·织梦未来 | 数据看纺织,从限量供应到位居世界之首
- “AI+纺织”在行动|智能革新:AI 重塑纺织服装行业的未来
- 冲锋在前 ,一篇看懂浙江三门县冲锋衣产业集群蝶变之路
- 困难时刻如何破局?纺织机械行业高质量发展论坛讲的都是干货!
- 为兴城,打造更有活力的泳装产业新生态!
- 中国纺联会长孙瑞哲:强基固本立业,守正创新开局
- 畅通外循环,越南采购团走进中国轻纺城市场
- 数字赋能“智造”升级 我国工业经济稳中向好
- 张国清:扎实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 加大培育力度 财政资金精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资讯排行
- 畅通外循环,越南采购团走进中国轻纺城市场
- 张国清:扎实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 打赢“生存战”,看日本纺企如何上演合纵连横
- 何黎明:深耕产业场景 构建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供给新生态 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做出应有贡献
- “AI+纺织”在行动|智能革新:AI 重塑纺织服装行业的未来
- 中国纺联会长孙瑞哲:以开放开源汇时尚大美,以新质新力开锦绣新篇
- 加大培育力度 财政资金精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 贝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桑建中:以匠心成就一份幸福的事业
- 工信部印发2024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并发布《纺织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
- 新质科技掀牛仔“绿”潮,行业首创靛蓝回用系统震撼发布
- 新质科技掀牛仔“绿”潮,行业首创靛蓝回用系统震撼发布
- 时尚产业流通转型升级路怎么走?无锡这场圆桌会议带来实用指南
- 陈大鹏:传承理想与信念 传递责任和使命
- 绿色贸易成国际社会关注焦点 中国绿色贸易发展成效明显
- “真皮标志杯”中国国际皮革裘皮时装设计大赛决赛在海宁成功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