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洲委员会根据3份关于皮革和纺织产品标签以及纺织制成品中致敏物质的评估研究结果,近日向欧洲议会和成员国理事会提交了报告。这份欧委会报告指出,大部分纺织品的标签都很充分,而皮革产品可能需要引入一些新标签。
目前,欧盟并没有关于皮革产品标签的法例框架,只有第94/11/EC号指令 (《鞋履指令》)上记载有关于鞋履 (包括鞋履组成部分) 成份标签的具体标准。近期,一项关于皮革标签的研究指出,皮革标签的重点在于以消费者为对象的产品标签,实行真皮标签规定能让消费者受惠。而当前皮革产品在大多数欧盟国家都缺乏法规保障,在欧盟销售的皮革产品中,约有15%~20%并非由真皮制造。
纺织品标签方面,根据第1007/2011号规例(《纺织品规例》)第24条,欧委会须向欧洲议会及欧盟理事会提交报告,内容是关于应否在欧盟引入新标签规定,让消费者能在纺织品特性方面获得准确和可供比较的资讯。欧委会由此展开的纺织品标签研究涵盖了多种纺织品,包括手套、睡袋、男式套装等都有涉及。研究认为,纺织品现有标签制度达标、明确,并且为消费者所熟悉,将来若新增任何以消费者为主导的标签规定,应该带来增值效益,使原有制度更加完善。
关于致敏物质,纺织品规例第25条要求欧委会评估在纺织品中使用的有害物质。欧委会须进行研究,评估过敏反应与应用于纺织品的化学物质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致敏物质研究指出,过敏反应与应用及残留于纺织制成品的化学物质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目前未能得出结论。在实际释出情况、浓度或上限等方面,仍有不明确之处。欧委会报告并指出,必须进行风险评估,以判断纺织制成品上的致敏化学物质是否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须根据REACH法规的限制或授权程序来采取行动。有关的化学物质包括分散性染料、柔顺剂、阻燃剂、防腐剂和抗微生物剂、甲醛、纺织品香精、防静电剂和防滑剂等。至于致敏物质标签,报告表示,目前已有针对化学物质含量产品的较完善的自愿认证及标签制度。
来源: 亚洲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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