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4月8日起,我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同时,为优化税目结构,方便旅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我国将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调整后,为保持各税目商品的行邮税税率与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的大体一致,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
来源: 证券日报
资讯排行
- 起跑“开季节”,广州诚大时装广场引领原创快时尚
- 筑梦甲子、继往开来,中国纺织信息中心迎来60周年
- 乐古古纺织:让真丝面料与时代共舞
- 参展效果好、采购有实效,第十五届柯桥窗帘展完美交卷!
- 科技感十足!我国登月服“望宇”名称确定,与“飞天”舱外服遥相呼应
- 「经纬之外」当游牧美学的雲甲织进CHIC(春季)展
- 永不止步!兰精集团持续筑牢天丝™品牌“防护网”
- 崔忠付出席“星级数字化仓库与数字供应链平台金融服务中国行——太原站”座谈会
- 岁末年初,盘点纺织行业数实融合最新进展-纺织服装周刊
- 实力“圈粉”,尽展产业新风貌!山东聊城展团首次亮相2025yarnexpo春夏纱线展
- 全国高职院校首批服装3D数字化设计技能等级证书出炉-纺织服装周刊
- 安徽服装第一村:改变传统生产模式,孙村焕新发展面貌
- 我是纺织人·科技特辑丨武汉纺织大学副校长王栋:做纤维世界的追光者
- 中央社会工作部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会
- 2024年羊绒原料及制品进出口概况